各县(区)教科规划办、教科室,有关学校:
加强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是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根据《舟山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2008年度省、市教科规划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①阶段研究任务的达成度;②研究的设计水平与对原设计进行调整的合理性;③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益及对学校教育改革的贡献度;④创新性的操作化程度;⑤对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后期研究的思路。
二、检查程序
1、各课题组自我检查结束,将有关表册一式三份上交至各县(区)教科规划办,9月28日前,各县(区) 将有关材料送至市教科规划办。
2、10月30日前,市教科规划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市抽样检查采用分类抽样法,抽查比例为三分之一左右。
三、检查方法
①听汇报;②查阅资料;③教育教学活动考察;④其它。
四、其它
在进行中期检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所在县(区)教科规划办联系,也可与我办直接联系(电话:2048083
附件:2008年度省、市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