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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06年舟山市初中英语优秀教学论文、案例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何燕敏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中英[2006]1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举行2006年舟山市初中英语优秀教学论文、案例评比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各市属初中教导处:

根据舟山市教研中心2006年工作计划,为了贯彻《英语课程标准》,总结优秀课堂教学经验,提高英语学科教学研究水平,决定举行2006年舟山市初中英语优秀教学论文、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原则上参评论文需在2005-2006年间撰写,已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系统、部门获奖论文、案例不再选送。

2.论文围绕"有效的小组学习互动活动"主题,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实际,体现教学论文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践性。案例应围绕"课堂教学中的意外事件"展开,统一以"教学叙事"的形式来写,所写事件要求亲身经历,具体真实,叙述清楚。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3.参评论文、案例字数不少于2000字。超过6000字或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形式撰写的不予评奖。文体采用电脑打印稿(Word文档,A4纸,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英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

二、报送办法:

1.参评论文、案例一式8份,只需其中一份附扉页,内容为:(1)参加何学科何年度论文、案例评奖。(2)署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正文中不能再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

2.各县(区)请将案例目录清单(见附件1,目录清单根据县区初评结果由高到低排列)、文字稿、评审费(每份20元)于2006年4月25日前上交;论文目录清单电子稿(见附件2,目录清单根据县区初评结果由高到低排列)于2006年6月5日前邮寄到hym712004@sina.com邮箱,文字稿、评审费(每份20元)于6月15日前交市教研中心何燕敏老师处。市属学校案例于4月15日前,论文于6月5日前交市教研中心何燕敏老师处。误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送交篇目数额分配:

(1)论文:定海、普陀各30篇,岱山20篇,嵊泗10篇。

(2)案例:定海、普陀各20篇,岱山15篇,嵊泗10篇。

附件1:2006年舟山市初中英语案例评比登记表

附件2:2006年舟山市初中英语论文评比登记表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2006年 初中 英语教学论文、案例评比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6年2月15日

打字:周霞 校对:何燕敏

附件2

2006年舟山市初中英语教学论文评比登记表

县(区) 学科 共

序号

论文题目

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

备注

附件1

2006年舟山市初中英语教学案例评比登记表

县(区) 学科 共

序号

案例标题

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

备注

上一条:关于开展全市学校主要德育人员调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