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小语[2006]22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举办舟山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研室、小语会:
为了更好地落实语文新课标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学生“读好书”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定于1月中旬进行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名额
1.参赛对象:3—6年级学生。
2.在学生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各县(区)原则上不超过以下人数参赛。
中年级组:市属150名,定海、普陀各200名,岱山150名,嵊泗100名。
高年级组:市属250名,定海、普陀各300名,岱山250名,嵊泗150名。
(各县区农村学生的参赛人数不低于50%)
二、竞赛内容
1.平时的读书笔记(作为参赛的必备条件)
数量:高年级不少于60面(32开);中年级不少于40面(32开)。
内容:暑假推荐的书(至少3本)、自己选择的书(至少2本)。
①好词佳句、精美段落摘抄;②读书心得(高年级不少于20段,中年级不少于10段。);③其他。
要求:①必须出于学生之手,不得弄虚作假。②书写端正,摘记规范且有一定价值。③读书心得,要有真情实感。
2.征文
①高年级:读后感1篇,范围在暑假推荐的书籍中,题目自定,字数不少于400。
②中年级:可以是1篇读后感,也可是1篇“我的读书故事”,所写内容也必须与暑假推荐的书有关,题目自定,字数不少于300。
③要求:语言流畅,有自己的想法,有真情实感。
④征文的署名皆写在左上角(包括学校、年级、姓名等)。
三、截止时间
各校于1月15日前将竞赛内容交于所属区(县)教研室,市属各校交于市教研中心。
四、评奖
1.各区(县)组织初评。
中、高段获奖比例均为:(各区县按参赛人数比例)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30%。
初评后,一、二等奖的征文及《获奖登记表》请于1月25日前交市教研中心进行复评,然后发放获奖证书及奖品。
五、其他:未尽事宜电话通知。
附件:舟山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获奖登记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读好书竞赛活动 通知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6年12月25日
打字:周霞 校对:张和珠
附件:
舟山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获奖登记表
区县
学校
年级
(高段)
姓名
征文题目
分数
奖次
(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