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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舟山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张和珠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小语[2006]22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举办舟山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研室、小语会:

为了更好地落实语文新课标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学生“读好书”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定于1月中旬进行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名额

1.参赛对象:3—6年级学生。

2.在学生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各县(区)原则上不超过以下人数参赛。

中年级组:市属150名,定海、普陀各200名,岱山150名,嵊泗100名。

高年级组:市属250名,定海、普陀各300名,岱山250名,嵊泗150名。

(各县区农村学生的参赛人数不低于50%)

二、竞赛内容

1.平时的读书笔记(作为参赛的必备条件)

数量:高年级不少于60面(32开);中年级不少于40面(32开)。

内容:暑假推荐的书(至少3本)、自己选择的书(至少2本)。

①好词佳句、精美段落摘抄;②读书心得(高年级不少于20段,中年级不少于10段。);③其他。

要求:①必须出于学生之手,不得弄虚作假。②书写端正,摘记规范且有一定价值。③读书心得,要有真情实感。

2.征文

①高年级:读后感1篇,范围在暑假推荐的书籍中,题目自定,字数不少于400。

②中年级:可以是1篇读后感,也可是1篇“我的读书故事”,所写内容也必须与暑假推荐的书有关,题目自定,字数不少于300。

③要求:语言流畅,有自己的想法,有真情实感。

④征文的署名皆写在左上角(包括学校、年级、姓名等)。

三、截止时间

各校于1月15日前将竞赛内容交于所属区(县)教研室,市属各校交于市教研中心。

四、评奖

1.各区(县)组织初评。

中、高段获奖比例均为:(各区县按参赛人数比例)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30%。

初评后,一、二等奖的征文及《获奖登记表》请于1月25日前交市教研中心进行复评,然后发放获奖证书及奖品。

五、其他:未尽事宜电话通知。

附件:舟山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获奖登记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读好书竞赛活动 通知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6年12月25日

打字:周霞 校对:张和珠

附件:

舟山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获奖登记表

区县

学校

年级

(高段)

姓名

征文题目

分数

奖次

附件:

舟山市小学生“读好书”竞赛获奖登记表

区县

学校

年级

(中段)

姓名

征文题目

分数

奖次

上一条:关于组织2007年高一新课程历史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