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中史[2007]6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组织2007年高一新课程历史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各高中教导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06]116号文件) 的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精神,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时间及地点:
培训对象:普通高中高一历史骨干教师,每校1名(共15名)。
培训时间:2007年7月26日下午报到,7月27日—7月29日培训。
培训地点: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二、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省教育厅补助每位教师伙食补贴40元/人/天。所有参训学员需交纳培训资料费80元/人。
住宿费和往返差旅费均回原单位报销。
请各高中直接派人前去参加。
二○○七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历史学科 骨干教师 培训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7年7月3日
打字:周 霞 校对:詹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