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音[2009]2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2009年中学音乐教学论文评比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属中学教务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2009年论文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音乐教学以审美为核心这一主题展开,突出学科性、前瞻性、实践性。论文范围主要指理论文章、教学叙事、教学经验反思等。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引用别人原始资料的观点、文字等,应做相应标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高中、中学音乐教师,于2008年7月以后撰写的,文章内容与今年的论文评比主题相一致的音乐教学论文,均可参加评选。但在市级以上单位获奖或已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凡发现抄袭的论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参评论文需文字稿一式六份(A4纸格式,正文用小四号字),各县(区)论文目录清单一份。请于09年4月15日前送交市教研中心顾艳萍老师处,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文字稿只需二份详具作者单位、姓名即可。评审费同往年。
附:音乐教学论文评比参评篇目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中学音乐 教学论文 评比通知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9年2月19日
打字:周 霞 校对:顾艳萍
附:
音乐教学论文评比参评篇目
县(区)、校 共 篇
序号
论文标题
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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