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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普通高中参加省级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於永耀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劳[2006]11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全市普通高中参加省级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高(完)中教务处、各县(区)教研室:

省级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将于8月5日至10日在台州临海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骨干教师确定:我省普通高中每校派1名教师,要求06年9月将从事此课程教学活动;各县(区)教研室相应学科教研员。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8月5日下午在台州临海市明珠大酒店报到(临海市钱喧路2号,汽车站乘201或202路公交车至小商品站下车沿宗和路向西走100米左右,乘出租车7元左右)。

三、培训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培训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及住宿费自理,资料费每人80元。

四、联系人:台州中学吴兰水老师,电话13606652880。

请各校将附件2中的骨干教师名单于7月15日前寄交市教研中心於永耀老师。

附件:1.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省级培训的主要内容

2.回执

二○○六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高中 综合实践 省级培训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6年7月4日

打字:周霞 校对:於永耀

附件1

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省级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

培训目标

专题一

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解

1.了解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教学文化的变革;2.理解综合实践活动对于人才培养模式转变的意义,对于学生成长的意义;3.了解综合实践活动在课程方案中的定位;4.了解综合实践活动国际、国内目前实施的状况。

专题二

研究性学习的实施

1.理解研究性学习活动的课程定位;2.了解教材编写意图,教材体系,理解使用建议;3.学习研究性学习活动课题的形成、开题、实施过程和结题过程的指导技术与艺术;4.学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理念和技术。

专题三

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

1.了解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基本思路和方法;2.了解综合实践活动在学校实施中需要的制度保障;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的理念与技术;4.综合实践活动的活动交流平台的创建;5.搞清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联系与区别,探讨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结合点,以及实施技术。

专题四

综合实践活动经验介绍

省内四所学校介绍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先进经验

专题五

活动体验,教学互动

1.了解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2.通过完成一个研究性学习活动的调查作业,体验研究性学习的指导要素。(活动以抽签与推荐相结合产生4~5位开题报告者,现场进行开题报告和答辩。体验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某些环节的指导要领,)3.制订、交流培训者培训计划.

附件2: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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