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科规划办[2009]13号
舟山市教科规划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浙江省(2008年)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规划办、市属有关学校:
现将浙教科规办[2008]9号《关于开展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另外,提出补充意见如下:
1.申报名额不分配,凡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均可申报;届时,经由市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至省。
2.各县(区)须在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市教科规划办(申报材料各一式十份)。
3.申报受理期间,如需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市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於藏国;联系电话:2031306)。
附件:关于开展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教科研 成果奖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有关领导
舟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17日
打字:周 霞 校对:於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