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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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教育学院工会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11-04-25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一、成立工会筹备小组

筹备组成员由陈永刚、胡晓明、丁佩君、袁坚敏、王盛、胡敏燕、郑海涌、楼欢建、姚丽凤等九位同志组成,负责学院工会筹建工作。

二、申请成立工会

以学院工会筹备组的名义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市教育工会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申请。

三、发展会员

根据市教育工会批复,筹备组在筹建期间,代行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展会员。教职工加入工会,应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筹备组批准,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报上级工会备案。

四、酝酿委员候选人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民主推荐,筹备组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提交教职工大会通过。确定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填写相应的呈批表,报市教育工会审批。

学院工会委员拟由7人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女职委主任、经审委主任等。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人数为9人差额2名。

五、申请召开会员大会

筹备工作就绪,条件成熟,向市教育工会申请,要求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

六、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

经市教育工会批准后,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

七、报告选举结果

选举后,向市教育工会报送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及委员的分工。

八、刻制工会公章

经市教育工会批复后,为了方便工作,向市公安局申请刻制“舟山教育学院工会委员会”的公章。申请报告由市教育工会加盖公章附上市教育工会批复复印件送市公安局审批。

上一条:关于建立舟山教育学院工会组织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