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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8    作者:jyszz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各县(区)教科规划办、市属学校(单位):

现将浙教科规办[2008]10号《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另外,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各县(区)分配数:普陀6项;定海、岱山各5项;嵊泗1—2项;市属学校各可推荐1项。

申报省基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奖的,其推荐的项数不限。

2.成果材料一式十三份,推荐表一式二份(推荐理由由各课题组填写),于2008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教科规划办。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对2008年省、市规划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