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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组织“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的函

发布日期:2011-01-21    作者: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有关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的通知》(舟教师[2008]7号)精神,我中心于2008年10月20日发文(舟师训[2008]43号)组织“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首次集中培训,本定于11月中旬进行,因故推迟到12有下旬进行。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全市初中、小学“十五”前取得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正校长(已参加省“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的除外)。

2、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主管师干训工作的领导。

(具体参训名单参考舟师训[2008]43号附件)

二、内容: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65期“基础教育改革动态”专题研修内容,包括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与任务,校长素质与学校品牌建设等。

三、时间:

2008年12月21日——12月29日。

四、地点: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12月21日由我中心统一组织飞赴北京,具体出发时间待飞机票订好后电话通知)。

五、费用:

每人缴研修费1600元(含授课、资料、业务考察等费用)。

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其中食宿费每人每天约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参训校长请填好《第65期“基础教育改革动态”专题研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并准备二寸照片两张报到时一并上交。

2、为减少费用,本中心须及早、统一预订机票。希各位应参训校长及时将姓名(与身份证相同)、身份证号码告知联系人(定海吕伟民老师,普陀叶松杰老师,岱山陆其恩老师,嵊泗陈龙孚老师,市属罗信席老师),便于订机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必须本人书面申请,县(区)学校由所在县(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签署意见,报我中心批准。机票订好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退票手续费必须自理。

联系人:罗信席,电话8981630、2036092;张国平,电话8981619、2037352。

舟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主要依据“领雁工程”报名表登记,仅供参考)

市属:7人

陆熊 俞宏伟 焦中安 王臻红 孙红波 丁格 刘承禹

定海:18人

吕伟民 孙涛 林益富 夏召意 郑海波 乐康平 张跃军

傅伟业 诸葛连国 傅庆佐 曹铁军 顾恩良 康碧波 刘 波 贺满芬 王 永 林君亚 余海明

普陀:21人

叶松杰 何德清 王志刚 王康珍 俞维杰 李 忠 李凯新

应土成 王建军 郑德伟 郭妙琴 孙文波 胡夏君 刘松军

贺海峰 潘旭东 王岳军 何春文 夏建军 张普明 刘海平

岱山:11人

陆其恩 邬建芬 张苏洪 陈肖女 楼亚坤 徐静定 沈明忠

方 明 戴善水 张松斌 陈阿泽

嵊泗:10人

傅慧儿 叶其跃 陈渔军 方淑君 徐安 泮和龙 徐卫 张亚玲刘建军 沈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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