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科规划办[2006]2号
舟山市教科规划办关于转发《关于公布浙江省(2003-200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规划办、教科室,有关学校:
现将浙教科规组[2005]5号、浙教科院[2005]21号《关于公布浙江省(2003-200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继续踏实工作,勇于探索,努力使我市的教育科研工作再上一层楼。
附件:关于公布浙江省(2003-200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二○○六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转发 教科研 先进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刘兴国副局长
舟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月10日
打字:周霞 校对:於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