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中史[2006]2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进行2006年高中历史教师优秀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高中(含职高)教导处转历史教师:
根据市教研中心工作计划,决定进行2006年高中历史教师(含职高)教学论文评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历史教学论文要体现新课改教学研究的新方向。要体现新课改、新理念、新教法、新学法。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实际,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2000-6000字为宜。已在刊物上发表过或已参评过的文章除外。教师论文都复制8份,除1份要签作者名、学校名外,其余一律不置姓名和学校名。并于2006年5月31日前上交市教研中心詹华东老师处。误期不予参评。
二、历史教学论文要求密切联系本人的教学实际,特别是本人的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总结历史教学经验和教训,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历史教学论文要严格把好质量关,严禁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作废,并取消参评资格。(评审费照上年度)。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高中 历史 教学论文 评比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
打字:周霞 校对:詹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