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中语[2006]6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举行全市初中语文学科优秀论文和案例评比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属初中:
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提高语文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市初中语文学科优秀论文、案例的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全市初中语文教师和各县(区)教研员。
2.时间:2006年5月15日为各县(区)教研室和各市属学校报市参评的截止日期。
3.办法:各县(区)对参评论文、案例进行初评后,汇总报市教研中心。各市属学校可直接送市教研中心。市教研中心组织专家对优秀论文和案例进行集体评审,评取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将部分优秀案例送省参评。
4.论文、案例写作的具体要求:
(1)论文主题:新课程背景下初中语文教学探讨。
(2)案例主题:课堂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3)参评论文应是作者原创,篇幅5000字左右。案例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论文和案例均采用WORD文档,16开,5号宋体。一式10份,其中1份设置封面,写清楚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论文(案例)题目、联系方法,正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报市参评论文同时需报电子文档,各县(区)由教研室集体报送。
5.其它:
(1)各市教研室负责填写一份《送市参评论文(案例)清单》,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论文题目。
(2)联系办法:舟山市教研中心,蒋安定。电话:2030489,电子邮箱:jiangad309@163.com。
(3)本次论文、案例评审,收评审费每份20元。
二○○六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初中语文 优秀论文、案例 评比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6年3月8日
打字:周霞 校对:蒋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