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科[2006]8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转发《关于举行浙江省2006年教科研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室、教科规划办,市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浙教科院[2006]8号、浙教科规办[2006]11号《关于举行浙江省2006年教科研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另外,提出如下几点补充意见:
1.各县(区)申报的科研论文,于2006年11月10日前统一送报市教科规划办。
2.本次科研论文的申报数额,不作硬性分配。
3.申报的科研论文一式8份。
附件:《关于举行浙江省2006年教科研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省科研论文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刘兴国副局长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6年9月22日
打字:周霞 校对:於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