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科规划办[2006]16号
舟山市教科规划办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教科规划办,市属学校:
现将浙教办基[2006]134号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几点补充意见:
1.送审的论文或总结性报告一式13份,推荐表一式2份(推荐理由也由各课题组填写);
2.送审材料以县(区)为单位,于11月20日前报市教科规划办;
3.各县(区)推荐名额分配为:普陀、岱山、定海各4-5项,嵊泗2项,市属各学校可推荐1项;
4.未尽事项,请与我办联系,电话:2048083。
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转发 基础教育 科研论文 评审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刘副局长、教育处
舟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0月10日
打字:周霞 校对:张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