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劳[2007]3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举行市属初中地方课程知识竞赛的通知
市属各初中:
根据舟教基[2006]73号《舟山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在探究与实践类项目内容中对地方课程学习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于今年四月举行市属初中地方课程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凡2007年夏毕业的市属初中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二、竞赛内容:《千岛海韵》7、8二册有关知识占80%,《人•自然•社会》第8册有关知识占20%。
三、时间:2007年4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报名:学生向所在学校班主任报名,学校集中后统一于4月5日报市教研中心於永耀老师,逾时不候。
五、成绩评定:竞赛设A级与P级二类,并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挂钩。
六、试场安排:根据报名学生数,学校按25人为单位安排试场,并以此比例配置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与学生名单同时上报,届时由市教研中心交叉调配至相关学校与市教研员共同监考。监考教师调配名单另行通知。
附件:市属初中地方课程知识竞赛报名单
二○○七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市属初中 地方课程 知识竞赛
抄送:市教育局教育处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7年3月6日
打字:周霞 校对:於永耀
附件: 舟山市市属初中学生地方课程知识竞赛报名单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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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