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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全市初中语文课堂教学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蒋安定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中语[2007]4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举行全市初中语文课堂教学评比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属初中: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摸索课堂教学规律,决定举行2007年全市初中语文课堂教学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7年4月19—4月20日两天(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普陀区峧头中学举行。(各参赛选手和评委于4月18日下午3:40分沈家门民间码头去六横,各选手到峧头后抽签决定上课顺序。)

二、内容

《语文》八年级(上)、九年级(上),可以任选篇目,授课时间为一课时(45分钟)。

三、参加对象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属初中在认真推评的基础上推荐3名教师(其中1名为预备选手),普陀区为4名(其中1名为预备选手)。要求各县(区)在4月17日前报参赛选手的名单和上课篇目报市教研中心。

各参赛选手复印好自己上课的课文(50份),准备好教案1份(复印10份)。

四、评委组成

由市教研中心、各县(区)教研员、市属教研大组组长组成(共6人)。

五、其它

1. 各与会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2.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研中心蒋安定老师联系(电话:2030489、13957225881)。

二○○七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全市初中语文 课堂教学评比 通知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7年4月10日

打字:周霞 校对:蒋安定

上一条:关于公布省、市教育科学2009年度各类研究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