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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2007年小学教学质量抽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陈增仕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小[2007]6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舟山市2007年小学教学质量抽测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属各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指示和市、县(区)教研室主任会议精神,现将《舟山市2007年小学教学质量抽测方案》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执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舟山市关于加强学校全面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小学教学质量目标管理,有效地分析、评价学校学科教学水平,改进学校教学管理策略和教师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我市小学教学质量。

二、抽测安排

1.抽测学科及内容: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50分)、科学(50分)。

内容以本学期现行教材、新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为依据,检测学科的基本素养和基本能力。

2.抽测对象:一所城区优质学校和全部农村学校的所有六年级学生。

3.抽测时间:六月三十日上午

第一段 8:00—9:30 语文、科学

第二段 10:00—11:30 数学、英语

4.抽测形式:综合试卷、分科形式。

5.抽测结果:主要分析达标通过率的状况和成因,并根据需要进行教学调研。

三、其他事项

1.市教研中心负责市属小学,各县区教研室负责本县区被抽测学校的试卷印刷、测试等考务工作,并把测试的原始成绩于7月5日上午上报市教研中心。

2.抽测过程以原班级为单位设置试场。被抽测学校的领导、教师不能参加监考与批卷。

3.未抽测学校是否采用本抽测样卷,由各县(区)教研室、学校自定。

4.阅卷在县(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研室负责组织,可以集中阅卷,也可以由学校交叉集中阅卷。

5.六月二十日上午,县区教研室到市教研中心领取样卷。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小学 教学质量 抽测方案

抄送:各县(区)教育局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

打字:周 霞 校对:陈增仕

上一条:关于组织市属初中英语骨干教师外出交流学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