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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2007年初中教学质量抽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张军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中[2007]5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舟山市2007年初中教学质量抽测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县(区)直属初中:

根据市教育局指示和市区教研中心主任会议精神,现将《舟山市2007年初中教学质量抽测方案》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执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舟山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初中教学质量目标管理,有效地分析、评价学校学科教学水平,改进学校教学管理策略和教师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我市初中教学质量。

二、抽测安排

1. 抽测对象:八年级学生,抽测学校由市教研中心确定。

2. 抽测学科和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抽测内容:本学期现行教材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

3. 抽测时间及安排

日期

科目

年级

6月29日

6月30日

7月1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八年级

语文(100分)

8:20

—10:00

科学(100分)

2:00

—3:40

数学(100分)

8:20

—9:50

社会(100分)

2:00

—3:00

思品(100分)

3:20

—4:20

英语(100分)

8:20

—9:50

4. 抽测形式:与学校期末考试形式相一致。

5. 试卷来源:由市教研中心负责命制,试卷难度系数:0.7~0.75,体现新课程方向。印刷发行由各县(区)教研室负责。领取样卷时间为6月20日,并告知被抽测学校。

6. 抽样测试学校:除嵊泗抽测一所学校外,其他各县(区)和市属各确定一所优质学校、一所农村学校、一所城区薄弱学校。

7. 抽测结果:分析抽测学校教学质量的情况,重点分析比较后30%学生,薄弱学科的状况和成因。

8. 未抽测学校是否采用抽测样卷由各县(区)和学校自定,阅卷在县(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研室组织,采用集中阅卷,也可由学校交叉集中阅卷。

市教研中心负责市属初中,各县区教研室负责本县区学校的考试组织、阅卷、分数统计工作。并在7月5日之前上报抽测学校学生原始成绩,7月10日前上交学科质量评估报告。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初中教学 抽测方案

抄送:各县(区)教育局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

打字:周 霞 校对:张 军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教育调研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