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中[2007]5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舟山市2007年初中教学质量抽测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县(区)直属初中:
根据市教育局指示和市区教研中心主任会议精神,现将《舟山市2007年初中教学质量抽测方案》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执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舟山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初中教学质量目标管理,有效地分析、评价学校学科教学水平,改进学校教学管理策略和教师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我市初中教学质量。
二、抽测安排
1. 抽测对象:八年级学生,抽测学校由市教研中心确定。
2. 抽测学科和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抽测内容:本学期现行教材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
3. 抽测时间及安排
日期
科目
年级
6月29日
6月30日
7月1日
上午
下午
八年级
语文(100分)
8:20
—10:00
科学(100分)
2:00
—3:40
数学(100分)
—9:50
社会(100分)
—3:00
思品(100分)
3:20
—4:20
英语(100分)
4. 抽测形式:与学校期末考试形式相一致。
5. 试卷来源:由市教研中心负责命制,试卷难度系数:0.7~0.75,体现新课程方向。印刷发行由各县(区)教研室负责。领取样卷时间为6月20日,并告知被抽测学校。
6. 抽样测试学校:除嵊泗抽测一所学校外,其他各县(区)和市属各确定一所优质学校、一所农村学校、一所城区薄弱学校。
7. 抽测结果:分析抽测学校教学质量的情况,重点分析比较后30%学生,薄弱学科的状况和成因。
8. 未抽测学校是否采用抽测样卷由各县(区)和学校自定,阅卷在县(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研室组织,采用集中阅卷,也可由学校交叉集中阅卷。
市教研中心负责市属初中,各县区教研室负责本县区学校的考试组织、阅卷、分数统计工作。并在7月5日之前上报抽测学校学生原始成绩,7月10日前上交学科质量评估报告。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初中教学 抽测方案
抄送:各县(区)教育局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
打字:周 霞 校对:张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