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指导中心办[2007]6号
舟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换发《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心指办,市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换发通知》(浙心指办[2006]1号)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心指[2006]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将进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换证的对象为已获得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级资格(试用)证的老师。
2.本次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由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统一报名,然后报市指导中心。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指导中心。
3.申请换证的中小学教师所持的试用证或正式证由各县区指导中心办公室统一收回,交市指导中心办公室处理。本次同级换证不另行收取费用。
4.若有不详之处,请与市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2029220。
附件: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C级)换证统计表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换发 上岗资格证书 通知
舟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07年10月11日
打字:周 霞 校对:丁佩君
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C级)换证统计表
年 月 日 市 (县、区)指导中心 (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工作单位
请用EXCEL软件按此表同样格式制作本统计表 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