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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部分骨干教师参加“2007教师发展论坛暨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学术年会(中学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全志缪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2007]18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组织部分骨干教师参加“2007教师发展论坛暨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学术年会(中学段)”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各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浙江省教研室关于举办“2007教师发展论坛暨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学术年会(中学段)”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及地点:11月1日(星期四)下午到绍兴市联谊村大酒店报到(绍兴市胜利西路1098号,宾馆联系电话:0575-85337888)。

2. 会议时间:11月2日至3日(星期六)上午,3日下午返程。会议地点:绍兴一中(绍兴市胜利西路1199号)。

二、论坛主题

实施有效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三、会议对象

全市中学段特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协会二届理事会成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代表。具体名单如下:

1. 特级教师:

南海实验学校:杨学俭、郑伟君

舟山中学:丁成云、唐华、陈秋萍

普陀中学:程永清、方咏菊

岱山中学:韩宜仁

舟山职技校:余展照

岱山实验学校:邬建芬

市教研中心:周应章

2. 骨干教师:

南海实验学校:洪惠萍、王海平、方杰

舟山中学:任闻斌、王成冠

定海一中:王舟勇

舟山二中:姜良浩

嵊泗中学:郑建军

舟中镇鳌初中:刘承禹

沈一初:朱明文

普陀区教研室:徐朝挺

岱山教育发展中心:王国卫

四、其他

1.请各县(区)教研室、有关学校接通知后,确定与会人员并通知本人,将会议回执于10月24日前寄往市教研中心,或电话告知市教研中心全志缪。电话:2039391。电子信箱:cnqzm@163.com

2.与会代表报到时,由会议承办单位收取会务费200元╱人,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师发展 论坛 特级教师 学术年会

抄送:缪局长、组织人事处、普高教育处、义务教育处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7年10月16日

打字:周 霞 校对:全志缪

附件:

2007教师发展论坛暨特级教师年会与会回执

姓名

单位

电话

手机

是否自备车

注:此回执请于10月24日前报送市教研中心。

上一条:关于举办舟山市07、08届高中物理学科青年教师第三次集中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