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指导中心办[2008]2号
舟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转发《关于评选首届“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市属学校:
现将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评选首
届“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和上报工作(后选人至少有二年以上心育工作经历)。每县(区)推荐人数1—2人,市属每校最多1人。材料于3月10日前上交,市心育指导中心组织人员初评后确定上报人选。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评选 心理健康教育 先进工作者
抄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舟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08年2月26日
打字:周 霞 校对:丁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