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中[2008]5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举行本学期高三教学质量测评的通知
各高(完)中:
为了继续加强对全市高中教学质量的监控,促进高三年级的教学复习工作,按计划在本学期中对本届高三年级进行第二次高考科目教学质量检测。现将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科目
高三:文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
二、检测内容、时间及卷面分值
高三:所有学科试卷检测内容要求与高考相同,时间及分值如下:
语文:150分钟、150分
数学、英语:120分钟、150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300分
三、检测日期
高三:
类
别
4月7日(星期一)
4月8日(星期二)
上 午
8:30—11:00
下 午
2:00—4:00
文科
语 文
数 学
文科综合
英 语
理科
理科综合
领卷时间:4月3日(星期四)。
四、阅卷与反馈
全市各学校统一阅卷。评卷时间:2008年4月8日至9日。
语文4月8日上午8:00开始。其他科目4月9日8:00准时开始。
送卷教师要求7:45前准时到达所在学科的阅卷点。
评卷地点:语文----南海学校;数学----普陀中学;英语----定海一中;文综(政治、历史、地理)-----舟山二中;理综(物理、化学、生物)----舟山中学。
其他注意事项:
⑴为保证阅卷质量,要求各校务必派出指定数量的教师参加阅卷。各学科试卷在交阅卷点前,在学校先按考试座位顺序每5份一叠,在试卷左上角装订,并编上序号。注意装订的质量。装订完成后由各学校学科备课组长带往阅卷点学校。
⑵学校教导处应统一提供按文理科分类的含有每名学生的会考证号、姓名的Excel文档学生名单(文档中含学校名称、会考证号、姓名及分数三个栏目,且不可空格),交阅卷老师随带,登分统计时,教师不得修改该份名单,保持该名单各学科的统一性,以便登分统计。阅卷完成后,各校自行负责本学校的登分工作,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⑶阅卷教师请自带试卷(由学校提供给教师),红色圆珠笔。
⑷阅卷点学校负责阅卷教师的用餐(统一按15元标准)。费用由教研中心统一支付。
附:各校阅卷教师数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舟山中学
7
5
3
2
定海一中
舟山二中
南海学校
4
1
白泉高中
金塘中学
东海中学
普陀中学
6
普陀三中
7+2
8+1
5+1
3+1
2+1
六横中学
岱山中学
大衢中学
嵊泗中学
开元中学
五、注意事项
1.学校领到试卷后应统一由教导处或办公室保管,注意遵守保密制度。
2.学校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高三 教学质量测评 通知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
打字:周 霞 校对:傅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