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美[2008]2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2008年高中美术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全市各高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举行浙江省2008年高中美术课堂教学评比的通知》,为加强交流、宏观地把握美术新课程的发展脉络,积极参与高中美术新课程的研讨。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全体高中美术教师及县(区)美术教研员参加“浙江省2008年高中美术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活动时间、地点见转发的省通知。
二、参加教师的名单请于5月25日前报市教研中心。电话:13567678871(660871)。电邮:zkh008@163.com。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省 高中美术 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
打字:周 霞 校对:王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