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美[2008]1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2008年舟山市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属各学校、全市各高中:
为推动我市美术课程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提高美术教学质量和美术教师的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舟山市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教学论文应突出科学性、实践性、学科性、前瞻性。论文可围绕“新课程美术学科教学规范”和“新课程美术学科教学评价”,也可以针对自己在教学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展开研究。
2.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已在市级以上其他评比中获奖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的论文不得参评。超过10000字或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
3.参评论文以A4纸格式,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正文前附论文摘要、关键词,文后附参考文献。
二、论文报送办法
请各县区教研员、市属学校、全市各高中于6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送到舟山市教研中心。
1.送评教学论文的文稿(一式6份)。
2.参评篇目的文稿。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美术 教学论文评比 通知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
打字:周 霞 校对:王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