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计[2008]5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高三课前培训的通知
全市有关高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浙江省高中新课程高三有关学科课前培训的通知》(浙教研室〔2008〕21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我市有关教师参加。请接到通知的学校安排一名教师前去参加培训,并把参加培训的教师姓名报市教研中心张国华处(电话:2046966)。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和形式
信息技术高考方案介绍及复习指导;人工智能模块培训;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经验交流;选修模块教材教法分析;教学方式的转变(结合典型课例互动研讨);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二年来实施情况反思;对核心问题的探讨和互动交流等。
所有与会的一线教师交一份关于本校新课程实验情况交流材料(重点关注综合素质评定,选修IB和IC的开设,高三总复习,学科建设等)
二、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金华嘉恒宾馆(金华市人民西路898号,总机0579-82076888,金华火车西站或汽车站西站下车后步行300米内)。
会议地点:浙师大附中。
三、培训时间
2008年7月10日下午报到,11日—12日集中培训。
四、其它事项
1.会议免费提供资料,由参加培训的人员带回。
2.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准备一份本市(县、区)或本校高中新课程实施情况交流材料(内容不限,可从本市(县、区)或本校2年来新课程实验的基本情况与反思、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测评、高中信息技术总复习策略及下一阶段打算等方面考虑,突出主题,2000字以上,注明作者及联系方式)。材料电子稿请于7月1日前发到:jyswxy@zjedu.org,打印稿一式2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3.本次培训交流资料将发布到浙江教研网(www.zjjys.org)与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博客(zjit.cersp.net)上。
4.参加培训者的差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信息技术 课前培训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
打字:周 霞 校对:张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