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指导中心办[2008]9号
舟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评选2008年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活动优质课的通知
各县(区)心指办、市属中小学:
心理健康活动课是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
径之一,为了研讨、交流我市中小学心理辅导课教学经验,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于十一月上旬举行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活动优质课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程序
1.初评:十月二十日前,县(区)心指办将初评的优质课内容及执教教师年级上报市心指办。市属中小学于十月十五日前直接向市心指办报名,经选拔后确定人员参评。
2.复评:十月底或十一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复评的教师进行现场教学,市心指办聘请专家进行评选、点评。
3.名额分配:定海、普陀、市属各3名,岱山、嵊泗各2名。
三、其他
请各县(区)及市属学校将参赛课设计文稿(一式六份)上交市心指办丁佩君老师,并将电子文稿发至邮箱:ZSDPJ@126.com。联系电话:2029220。
二○○八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心理健康 优质课评比 通知
舟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08年10月9日
打字:周 霞 校对:丁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