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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全国义务教育信息技术优质课展评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张国华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计[2008]8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全国义务教育信息技术优质课展评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属初中、小学:

为交流、研讨新课程理念下的小学、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广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经验,提高信息技术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新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的深入发展,现组织我市部分小学、初中信息技术骨干教师观摩2008年全国义务教育信息技术优质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观摩教师:各县(区)可选派小学或初中信息技术骨干教师2名,市直属学校小学或初中各1名参加观摩。

二、观摩内容:

小学信息技术:三年级到六年级的常规教学内容,以借助常规机房条件可以实施教学为原则(40分钟)。每节课后安排3~5分钟专家点评。

初中信息技术:七年级和八年级的常规教学内容,以借助常规机房条件可以实施教学为原则(45分钟)。每节课后安排3~5分钟专家点评。

三、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观摩代表10月29日全天报到,30日—31日展评活动,11月1日返程。

报到地点:参加小学信息技术优质课评比活动的代表在温州饭店报到。

参加初中信息技术优质课评比活动的代表在温州红太阳宾馆报到。

如有不明可查询温州电子地图(map.66wz.com)。

上课地点:小学信息技术优质课评比活动在温州建设小学(大南校区),初中信息技术优质课评比活动在温州第十二中学和第十三中学。

四、其他

1.费用:会务费每人400元,食宿自理。

2.会议联系人:

魏雄鹰,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0571-56870063

蒋莘,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3706656607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信息技术 观摩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8年10月23日

打字:周 霞 校对:张国华

上一条:关于召开县(区)及市属学校教科室主任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