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研小[2009]3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印发《舟山市小学学科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属各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指南》、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轻负优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阶段重点抓好若干教育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树立“优质促轻负、减负不减质”的增效理念,充分发挥作业对学科教学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现将《舟山市小学学科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使用。
各县区校接通知后,要目标明确、措施恰当,切实抓好学科作业管理工作,努力减轻学生的无效课业负担。县区教研室和市教研中心要组织专项教学检查调研,衡量学科教学质量的效度。
《指导意见》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请全市各小学及时将试用中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各学科教研员。我们将不断修正和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在“优质轻负教育”中的正面导向作用。
附件:《舟山市小学学科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 市小学 作业管理指导意见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
打字:周 霞 校对:丁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