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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舟山市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及案例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王敏杰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舟教研美[2009]1号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关于2009年舟山市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及案例评比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属各学校、全市各高中:

为推动我市美术课程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探索研究美术教育教学的新问题,提高全市美术教学质量和美术教师的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舟山市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及案例评比。

一、评比要求

1.教学论文及案例应突出科学性、实践性、学科性、前瞻性。着力把握当代文化情境下美术教学中的地域性特征及文化关怀。

2.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已在市级以上其他评比中获奖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的论文不得参评。超过10000字或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

3.参评论文及案例以A4纸格式,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正文前附摘要、关键词,文后附参考文献。

二、报送办法

请各县区教研员、市属学校、全市各高中于6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送到舟山市教研中心。

1.送评教学论文的文稿(一式6份)。

2.参评篇目的文稿。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美术 教学论文及案例评比 通知

舟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

打字:周 霞 校对:王敏杰

上一条:关于举行全市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评比及教学研讨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