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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电脑美术分赛"已经开始

发布日期:2011-01-18    作者: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电脑美术分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中小学电脑报社

三、活动主题

故乡·生活

四、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电脑美术爱好者。按阶段划分为三个大组:

1.小学组(分小学6—9岁组和10—12岁组)

2.初中组

3.高中组(分职业高中组和普通高中组)

五、参赛作品:

1.作品形式:电脑绘画、电脑平面设计或电脑动画。

2.作品内容:以符合自己年龄特点的观察和想象,认真寻找故乡曾经的美丽,努力发现故乡今天的美丽,自由畅想故乡未来的美丽,用电脑美术作品表达自己对故乡、对美好生活的赞美和热爱。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向上,符合主题,具有创意性、艺术性,设计合理。

3.制作要求:(1)参赛学生要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2)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3名,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3)必要时可附创作说明。

4.形式规格:电脑绘画、电脑平面设计提交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在保证显示效果的前提下,文件(或压缩后)不大于3M。电脑动画长度为1-3分钟。文件(或压缩后)占空间小于5M 。

5.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本次比赛的部分获特别推荐奖的作品将用于装饰北京奥运会相关建设项目,凡同意作品参与此项活动的作者请在作品背后附《授权书》一份,其内容为:“我同意自己的作品《…》作为奥运相关建设项目装饰使用。”要署上作者本人的亲笔签名、监护人签名和日期。

六、评选原则

在本次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将聘请电脑专家、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作品评选将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特别鼓励能真实表达自己心声和表现形式创新的作品。

七、奖励办法

分组设立电脑动画、电脑平面设计、电脑绘画作品的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组织奖若干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八、比赛程序

1.“电脑美术分赛报名表”刊登在《中小学电脑报精华本》(含比赛辅导,每册定价为12元)上。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左下角。作品背后没有贴付有效“报名表”的作品无参赛资格。参赛时请随作品写清作品类别、姓名、年龄、单位、指导教师、地址、电话等信息。

2.寄送作品时间:2007年4月30日之前。

3.作品评奖时间:2007年5—6月。

4.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亦不另发通知。

5.拟出版获奖作品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九、作品提交方式:可选用下列方法之一,但报名表原件必须一并提交,否则无效。

1.E-mail方式提交

通过互联网直接发送E-mail,其内容包括作品、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办法、联系电话(注明学校或单位)。

E-mail发送地址:shpmit@126.com

2.邮寄方式递交

用3.5英寸软盘或光盘邮寄,其内容包括作品,并在盘标签上注明:单位(或学校)、姓名及联系方法。

作品寄送:上海市法华镇路555号A座801室

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52

联系电话:(021)51186068 (021)51186097

传真:(021)51186071 Email:shpmit@126.com

联系人:李静涛 曹圣 张家敏 于晓辉穆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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