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朱永祥、省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庞红卫、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李伟健及浙江大学教授杨宏飞等一行5人前往我市普陀区启动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的调研工作。
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是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区域特色培育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区县典型经验,探索特色发展路径,塑造浙江心育品牌,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打造全国心理健康教育高地。
调研会上,在听取普陀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张丽萍老师对普陀区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整体情况的介绍后,朱永祥副院长首先简要介绍了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现状,强调了在特色打造方面所面临的瓶颈,并传达了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对本次示范区建设的殷切期望和要求。庞红卫主任就示范区建设具体推进思路做了详细的介绍,并提出了示范区建设专业化、特色化的总体定位要求。随后,李伟健和杨宏飞两位专家教授也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多角度地阐述了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具体就普陀区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示范区建设方向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会上,普陀区教育局及教研室等领导、市区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纷纷就示范区建设方案和合作共建框架协议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建立合作共建关系达成了共识。由此,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建设拉开了启动的序幕。
本次示范区建设采用自愿申报、书面评选及现场考察方式确定,目前已初步确定普陀区、萧山区、义乌市、永康市、温岭市、乐清市、龙泉市七个区县为浙江省首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3月份,省教科院、省指导中心将集中对其余六区县进行现场考察,完成前期心理健康教育问卷的调查工作。4月份,各示范区将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并结合区县的发展特色,初步形成研究方案。5月份,省教科院、省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团队再次前往各区县就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讨论与完善,确定各示范区研究方向,并根据研究方向为各示范区搭建专家团队。6月份,省教科院、省指导中心将与首批示范区签订合作协议,并授予“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铜牌,正式启动研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