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舟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舟山教育学院进行了第二十五轮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2011年下半年起,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要参加考试中心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而原先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仍然按照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实施(过渡期为五年),本次符合原认定办法申请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共13人,被测试者根据申请学科教材随机抽取测试内容,然后在一个半小时内进行备课,接着进行10—15分钟的说课,并回答专家根据测试内容及说课情况提出的问题。学科专家组成员对被测试者的教学设计、掌握教学内容、教学组织能力及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定,最后有12人通过了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